“真没想到过去两年多了,还有人管我的案子,现在还能拿到钱,真是太谢谢你们了。”2月18日,申请执行人李某来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,办理结案手续后,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说道。
魏某因交通事故被法院判赔李某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,判决生效后,魏某未按生效判决书赔偿李某损失,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向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,但魏某并未按要求向法院报告财产,也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。案件后续执行过程中,除魏某卡上一万余元存款外,并无其他动产及不动产登记信息。执行干警按照李某提供位置前往魏某居住地进行走访调查,得知魏某已外出务工多年,周围邻居也没有其联系方式。因暂时联系不上魏某,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,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。
1月23日,临近春节,执行干警在外出执行其他案件的途中,经过魏某家,见其家门敞开,遂前往其家中寻找线索。在魏某家中,执行干警终于见到了一直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魏某。执行干警向其释明来意后,魏某表示这几年因生意失败,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,并当场与申请人打电话进行协商。经双方协商后,李某考虑到魏某的实际情况,表示愿意退一步,放弃部分赔偿款,但是剩余赔偿款必须今日支付一半,剩余一半于2月17日前支付。魏某见到李某能出让步,也当场联系家人筹集资金给李某转账,并表示剩余部分一定按期偿还。还款期限届满后,魏某如期支付,李某收到剩余案款后,也主动来到法院办理结案的相关手续。至此,一起“终本”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。
“终本”是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”的简称。“终本”是执行中,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,执行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,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结案的方式。“终本”不是执行程序的实质性终结,而是暂时的程序性中止。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仍被关注,被执行人仍然需要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(供稿:郭贝 屈煕尧)